Sunday, January 3, 2010

理发记

仿佛忘了很久他们已经不需要我带他们理发,最近我忙得自己都没时间理发。小少爷早已经爱上婆婆街上那个“安娣”理发师,他说比跟爸爸去的印度大兄好,就这样他一剪就几年。

每逢回乡,他发后的乌龟尾巴露出来以后,他会自己要求婆婆载他去街上理发。每一次,理发回来后他都有好心情。

这一天,我们赶着回吉隆坡,婆婆第一趟十点半载小少爷去理发,竟然还没开门。第二趟,婆婆忙着炒菜,我亲自载他们去理发来开学。

悄悄告诉你,竟然快遗忘带孩子去理发的烦恼,曾经的那种牵强,还要哄和逗的滋味。这一次,我拍了几张自己想留下的记忆。那个穿越人家商店里的理发店,我找不到理发师,结果小少爷说“安娣”在外面扫地,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哦!

他很熟练地把板子放好,坐上去说那是他的专属。

小少爷轻松地让安娣理发,墙上的海报不知贴了多少年,明显有岁月的痕迹。

头发落在身后,终于剪去头发的尾角(俗称乌龟尾)。

看到那个剃刀,我心都寒。

这个是女配角,并不太愿意剪,太后说至少修两寸,无奈地硬着头皮。

安蓓儿心疼头发被剪,头发还是会在长的,怕什么?

小少爷舒服晒,终于剪去三千烦恼丝。

4 comments:

小女人 said...

我小时候也是不爱剪头发,一寸两寸地剪。老了就不同咯,剪剪剪。。。反正会长!

Wois said...

以前最喜欢剪botak...明天开学了,你一定很忙吧!

Vincent Cho said...

你这帖反而提醒我,该是时候剪头发了……>.<

萍凡女子 said...

小女人,岂不是当年一寸头发一寸金,今日一寸头发一分爽,哈哈!

Wois,哗,Botak要搽油的,你当年那么勇啊!

看我这么久没回你,就知道我该多忙啰!

Vincent,幸好我的Vincent的头可以两个月理发一次。如果他发质像你那么浓和厚,我会很忙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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